明星代言費TOP50:成龍 鹿晗 周杰倫 范冰冰 楊冪等19人都是八位數!但粉絲經濟既瘋狂又脆弱專欄號
今天下午,PG One發了一條長微博,是的,很長,但是也不知道要表達什么。然后又秒刪。更讓人看不懂了。
當然,一定會有手快的網友幫他保存的。
然后網友又炸開了鍋。
一個明星的人設崩塌,對于粉絲來說,往往是心靈上傷害。然而對于品牌方來說,那可是真金白銀的損失。所以,PG One事件突發的當天,很多網友紛紛表示心疼他所代言的麥當勞。
今天的中國廣告中,代言明星成為了一道不可忽略的風景,粉絲經濟不斷壯大,明星的號召力成為企業不可忽視的重要力量。
要知道,三次打破吉尼斯紀錄的鹿晗,其背后的商業價值可謂是相當驚人的。
第一次,2014年8月5日,鹿晗在2012年9月10日轉發自曼徹斯特聯隊球迷俱樂部的微博共獲得了13163859條評論,首次創造了上最多評論的博文的紀錄稱號。第二次,2015年9月25日,吉尼斯世界紀錄正式宣布鹿晗于2012年轉發的一條微博,截至9月2日共獲得了100252605條評論,刷新了他本人創造的紀錄。第三次,2016年3月26日晚,鹿晗 Reloaded巡演于北京首站開唱。在此次演唱會上,同時戴鹿角頭飾的人數是1731人(當天現場盡管很多人都是頭戴鹿角,但是由于吉尼斯世界紀錄嚴格的要求,很多人沒有計算在內),打破了此前2013年在英國創造的351人吉尼斯紀錄。
巨大人氣下,品牌商紛紛找到鹿晗代言。因此鹿晗也成了目前僅次于成龍的天價代言人。在多方調研、采訪后,鏡像娛樂(ID:jingxiangyule)整理出了藝人代言費排行榜TOP50。
占據榜單前5名的分別是成龍、鹿晗、周杰倫、范冰冰、楊冪。他們之所以能夠占據榜單前列,不僅依靠自身作品的高產和關注度,還有自己眾多的粉絲基礎。
成龍作為國際一線明星,每年還有新的作品問世,而且有成龍就有了賣點,所以成龍高居榜首也就不足為奇。
鹿晗作為新生代偶像,有著“流量之王”的稱號,作為小鮮肉的代表自然可以收獲一大批女性粉絲,企業選擇他作為代言人也就可以吸引大量女性粉絲的注意力。
周杰倫的歌陪伴著90、00后成長,他的號召力不言而喻,據統計周杰倫代言產品高達30多個,有了他產品也就少不了關注。
范冰冰、楊冪本身就自帶熱度,雖然作品的質量可能并不是很高,但是每個作品都可以吸引大量關注。
消費升級,90、00成為消費主力軍
企業越來越看重粉絲經濟
從榜單中我們可以看出,在移動互聯時代,個人流量被無限放大,粉絲經濟崛起勢不可擋,90、00后成為消費市場新主力軍,新生代偶像已經逐漸成為企業代言人的首選了。
企業在選擇代言人時不僅僅注重代言人的作品品質和個人素養,明星背后的巨大流量成為廣告主更為看重的點。因為流量大,粉絲群體大,找他們做代言人,可以給品牌帶來最大的關注度,這是明星的影響力,也是他們的高報酬所在。
現在中國的當紅明星們大部分都可以說說是流量大,本身自帶大IP的一些藝人,比如鹿晗、吳亦凡、楊洋、TFBOYS、楊冪、趙麗穎、Angelababy等等一線大明星,他們帶來的流量是非常巨大的,這對企業來說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。
隨著粉絲經濟的興起,人氣明星的流量帶動作用被不斷放大,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注重粉絲經濟,明星們站在那里,就已然可以給產品帶來大量消費群眾了。企業也希望通過明星的流量為自己也建立粉絲圈,形成粉絲文化。
比如2017年由胡歌代言的手機品牌在網上做了一個調研,希望了解大家都是被這款手機的那個特性吸引,在操作性能、外觀設計等選項中,“胡歌”這個選項竟然成為了最高選項。手機最大的賣點竟然是其代言人胡歌,這可能在許多人的意料之外,但這也證明了粉絲經濟成功的獨到之處。
企業選對了代言人可以為其產品帶來最大的利益化,不僅可以提升品牌知名度還可以提高粉絲對產品的重復購買率。
提高曝光度,追求利益的同時
企業也要慎重選擇代言人
在粉絲經濟帶來巨大經濟效益的時代,聘請明星作為產品形象代言人,的確可以在較短時間內提高產品知名度而帶來一定的經濟收入,但隨著互聯網、新媒體導致信息的快速更新,一個明星的形象可以在眨眼之間改變,明星的不良私生活和緋聞都可能損害到品牌的形象,企業在選擇代言人時更該慎重對待了。
企業單純依靠明星流量崛起,很可能因為代言人的形象毀滅,而被重傷。
比如曾經震驚娛樂圈的柯震東吸毒事件,就給所代言的品牌廠商造成損失達數十億元,他先后為多達19家企業做廣告代言,其中世界500強企業品牌高達三分之二,包括百事旗下的食品品牌桂格、歐萊雅旗下的美寶蓮、匯豐銀行、佳能相機等。
2017年9月份鬧得沸沸揚揚的薛之謙李雨桐事件,導致薛之謙人設崩塌,個人形象遭毀滅性損害。他代言的品牌也不能幸免,肯德基被迫撤下剛換上的代言海報,更換代言人;同樣PGone在被封殺后,麥當勞也受到了傷害,麥當勞不僅邀請到吳亦凡和他的團隊,還專為這個廣告寫了一首廣告歌,可是最后也不得不落得撤銷廣告的后果。
類似品牌受代言人拖累的事件還有很多,從品牌的角度出發,請明星代言無疑是推廣產品的一個最省力的辦法。但挑選明星做代言也是一場賭局。選對了,企業銷量與名氣雙豐收,選錯了,使品牌公信力降低,甚至拖垮企業。
所以企業在選擇代言人時壓迫要注重提高自己品牌質量,單純依靠代言人流量是不可能長遠發展的。正如一位廣告界資深人士所言:“單純地依靠明星效應對產品本身做宣傳,得到的可能只是消費者的即興接受,但對形成消費者理性的品牌選擇,尤其是對培養消費者對某品牌的忠誠度沒有幫助,也不利于品牌的長期發展。”
與此同時,目前廣電總局已經開始管控明星藝人的天價片酬,優愛騰也發布聯合倡議,抑制不合理的高片酬現象,建立劣跡演員名單庫,三家平臺對此類演員實行預警機制,謹慎聘用。(點擊藍字,查看詳情)
那么,對于明星藝人的天價代言,會不會也將受到相關部門和企業的管控與抵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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